22 November 2011

天與地 和 一場正義的思辨

今天是TBB電視劇集天與地的首播,平時對電視節目不感興趣,今次也要趕回家看,因為之前看過預告發現它有幾個原素幾吸引。首先是以Beyond 的歌作主題曲及插曲;故事的主角們和beyond 3子相似;角色的職業有影射成份(懷疑)(感覺有點像以前娛樂插班生估誰是誰,男兒當入樽的角色是依照那個球星般)。
劇中最重要的一段事件是4人遠行,3人回來,因為他們為了生存吃了一個人。這令我想起之前看這過的講座,是關於正義,由Michael Sandel 引導我們思考什麼是思辨。這套劇令我期待的是TBB 編劇,如何對這3人作的因,會得到什麼的果,我感到興趣的。

有興趣可以看看下面提供的片段和文字,轉自網絡。



The Queen v. Dudley and Stephens (1884) (The lifeboat case) 1884年, 一艘遠洋的輪船在海上遇難, 船上的四個成員靠著一個救生船存活下來, 它們分別是船長Dudley, 兩名乘客Stephens和Brooks, 以及一個17歲的孤兒Parker. 開頭幾天的時候, 船上還有兩個蕪菁罐頭, 沒有水. 他們先吃了其中一個. 中途他們逮到了一隻海龜並宰殺了它, 並把龜殼用作容器來收集淡水. 但是從第七天開始, 再也沒有收集到雨水, 於是他們開始喝尿. 由於沒有補充水源, 第十天左右, 他們開啟了剩下的那隻罐頭. 第十五天左右, 因為小男孩Parker沒有聽勸阻而喝了海水生了病. 船員們在第十天的時候就開始提議抽籤決定誰先死, 以便能夠讓其他人吃食屍體而活下去. 但是這個提議一直到十六天還是沒有結果. 第十八天, Parker昏迷中, 船長Dudley繼續提議抽籤, Brooks拒絕. 晚上, Stephens說, Parker快死了, 而自己和Dudley都還有妻兒等著回去. 他們決定等到第二天早上看事態的發展. 早上的時候, Dudley和Stephens決定應該殺死Parker, 以免他死了之後血液壞掉而不能用來解渴. Brooks沒有參與這個決議. 於是Stephens拿著小刀插進了Parker的頸靜脈. 靠著Parker的肉體和血液, 船員們撐到了下一撥的雨水. 期間Dudley和Brooks吃掉了屍體的大部分, 而Stephens則非常少. 在內心的掙扎, 感官的噁心反應中, 他們像餓狼一般吞食了Parker. 終於, 海難的兩個月零一天的時候, 一艘路過的德國船隻救起了三個人, 並將他們帶到法庭面對審判… 英格蘭高等法院首席大法官Lord Coleridge在他的法庭意見裡引經據典,最後他認為,「故意殺死這個既未挑釁也無反抗能力的男孩是不折不扣的謀殺,除非這一殺人行為能夠有被法律所承認的正當合理的理由。」 他認為「法律與道德不同,且許多不道德的事情不一定是非法的,但是,法律絕對地與道德相分離將導致致命的後果;如果本案的謀殺誘因被法律認可為一種絕對的辯護理由,則法律與道德的分離將隨之而至」。基於這樣的理由法院判處在押人死刑。 但同時Coleridge大法官又為女王的減刑開創了條件,在結束法庭意見之前,他指出如果在個案中「法律對個人顯得太過嚴厲,那麼,寬宥之權由憲法授予了最適於行使該項權力的的女王陛下之手」,也因此最終女王將量刑減為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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