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 設在一個地方發現了金礦,來了一個人投資建了一個礦場,雇一百個工人為他淘金,每年獲利1000萬,礦主把其中的50%做為工人工資發下去,每個工人每年 收入5萬,他們拿一萬來租房子,剩下的四萬可以結婚,生孩子,成家立業,礦主手裡還有五百萬,可以做投資。因為工人手裡有錢,要安家落戶,所以,房子出現 需求。於是礦主用手裡的錢蓋房子,租給工人,或者賣給工人。工人要吃要喝,所以,開飯店,把工人手裡的錢再賺回來。開飯館又要雇別的工人,於是工人的妻子 有了就業機會,也有了收入。一個家庭的消費需求就更大了。這樣,幾年之後,在這個地方出現了100個家庭。孩子要讀書,有了教育的需求,於是有人來辦學 校,工人要約會,要消費,要做別的東西,於是有了電影院,有了商店,這樣,50年過去以後,當這個地方的礦快被挖光了的時候,這裡已經成了一個10萬人左 右的繁榮城市。
情況二:
假設同樣發現了金礦,同樣有人來投資開採,同樣雇100工人,同樣每年獲利 1000萬,但是礦主把其中10%作為工資發下去,每個工人一年1萬。這些錢只夠他們勉強填飽肚子,沒有錢租房子,沒有錢討老婆,只能住窩棚。礦主一年賺 了900萬,但是看一看滿眼都是窮人,在本地再投資什麼都不會有需求。於是,他把錢轉到國外,因為在本地根本就不安全,他蓋幾個豪華別墅,雇幾個工人當保 鏢,工人沒有前途,除了拼命工作糊口,根本沒有別的需求。唯一可能有戲的就是想辦法騙一個老婆來,生一個漂亮女兒,或許還可以嫁給礦主做老婆。50年過去 以後,這個地方除了豪華別墅,依然沒有別的產業。等到礦挖完了,礦主帶著鉅款走了,工人要麼流亡,要麼男的為盜,女的為娼。
轉自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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